-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813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日期: 2025-07-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
- 发文字号:
薛继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保交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进、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负责城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建设、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供热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清洁能源取暖推广普及工作。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管等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2025年7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薛继强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近年来,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城建档案数字化提升行动,在践行“四个好”“两个服务”“三个走向”目标要求上走在前、勇争先,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得到新加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为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利用工作,市住建局制定出台《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利用规定》,根本目的在于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资源筑基:丰富城建档案数字资源开启利用新篇
丰富详实的馆藏资源是提供优质档案利用服务的基础。我局通过实施多方面举措,加快推进全市城建档案大数据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强对数字档案资源的统筹管理。一是持续加快传统载体档案“存量数字化”,至2024年底档案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城建档案“增量电子化”。建成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在线接收系统,与工改系统、数字图纸闭环系统等打通,推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在线归档。三是有序开展建设工程档案追缴工作。优化工程档案验收方式,创新档案接收模式,对历史遗留档案补给完善,实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逐步建立以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库。
二、技术赋能:先进信息化手段引领利用服务智能升级
市住建局自2019年起启动“智慧住建”建设,现已实现以“智慧住建一张图”平台为代表的多维实时智能业务体系。依托市住建局的“智慧住建一张图”平台,同步建立了“济南市城建档案管理一张图”,通过开展“馆藏档案上图”和“图上数据归档”工作,对馆藏建设工程实现了电子档案空间位置匹配,建立了城建档案空间信息数据库,为固态档案拓展了动态空间图形,使得城建档案的数据信息管理与城市实时空间管理融为一体。馆藏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空间位置通过气泡点的形式落到“济南市城建档案管理一张图”上,查档用户在地图上找到想查的位置,点击相应气泡就可以查看该档案的详细属性信息,实现了以文查图、以图查文,大大提高了城建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
三、渠道拓展:多元利用途径实现档案查询便民高效
一是建立全市城建档案目录中心,建成全市城建档案利用服务“一张图”。借助全市城建档案一体化平台,统筹整合全市城建档案数字资源,建成城建档案网上服务中心,同步动态更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目录数据库,形成城建档案利用服务“一张图”,推动全市城建档案数字资源跨层级、跨地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二是研发“人机互动”,实现城建档案工程文件目录自主自助查阅。设计并启用了济南市城建档案目录自助查询系统,查档用户通过访问济南市住建局网站上的查询中心模块,可直接进行城建档案馆藏目录自助查询,最大限度的保障用户档案查阅“零跑腿”。三是加强“省市区联动”,推动实现城建档案查阅利用全域通办。加强与山东省档案馆之间的深度合作,将城建档案查阅利用端口与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无缝对接。依托省级档案服务平台的资源优势,将济南市的城建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向全省开放。现在全省用户都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直接访问济南市城建档案查询模块,提出查询利用申请并完成申请材料远程提交、受理操作,实现了全市域城建档案的全天候异地跨馆查档服务功能。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戴金英
咨询电话:0531-6137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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