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355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日期: 2025-03-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周东解读《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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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周东解读《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专家介绍:周东,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城市发展规划领域的决策咨询与学术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20252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周东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持续完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居住的要求也从“有没有”逐步转向了“好不好”。尤其是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新市民、青年人,更追求稳定、优质的居住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类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政策顺应群众需要提出的一类新的保障措施。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项目认定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基本抓手,是相关项目实施以及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支持政策的基本依据。因此,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的程序、申请材料、户型标准等,对于有效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覆盖哪些(县)区?

实施细则所指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适用于济南市各区(含功能区代管区域),覆盖了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平阴、商河两县的项目可自行制定政策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类型和适用标准?

按照使用对象和使用功能,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分为宿舍型和住宅型2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执行《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或《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及相关标准。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李永恒

联系电话:0531- 82077078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电话

1.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东青龙街42号,电话:0531-86568244;

2.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路30号,电话:0531-81271505;

3.槐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庄路327号,电话:0531-87086036;

4.天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影山东路41号,电话:0531-81912156;

5.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833房间,联系电话0531-88112890

6.长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河街1826号,电话:0531-66589865;

7.章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泰路317号,电话:0531-83213290;

8.济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元大街129-1号,电话:0531-84237929;

9.莱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三楼大厅,电话:0531-78890315;

10.钢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钢城区朝阳路11号,电话:0531-76978008;

1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管委会B座2楼,电话:0531-88871960,0531-88871961;

12.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电话:0531-88112683

1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723室,电话0531-666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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