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22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2-21 发布日期: 2025-02-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图表解读
- 发文字号:
工作目标 | 规范建筑外立面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 | |
适用范围 | 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区以及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 | |
建筑外立面范畴 | 本办法所称建筑外立面是指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侧立面(包括建筑屋顶面) | |
新(改、扩)建建筑外立面管理 | 设计及规划审查 | 新(改、扩)建的建筑外立面设计造型、风格应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等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和风貌要求 |
规划变更 | 应将新建建筑物外立面造型、色彩及材质等作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内容,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 |
材料与工艺 | 鼓励建筑外立面使用安全、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外构筑物防护基本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 |
立面附属设施 | 在建筑物外立面或者顶部设置的太阳能板、空调外机、排气排烟设施应当规范设置 | |
照明设施设置 | 城市重点地段、主次干道(市区景观河道)两侧临街建筑以及其它区域大中型建筑的新(改、扩)建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济南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进行楼体亮化施工图设计 | |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 | 维护责任与费用 | 建筑外立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所需费用,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与管理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负责 |
日常维护要求 | 建筑外立面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和规范,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缮、维护和清洗 | |
屋顶美化 | 建筑物的顶部应保持洁净,鼓励依法依规采取绿化、喷涂刷新、彩色覆膜、屋顶改造等方式美化建筑物屋顶 | |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 | 利用既有建筑物外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应当按照《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进行,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其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当准确规范 | |
监督管理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建筑外立面维护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履行维护建筑外立面责任 |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管理工作的监控 |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外立面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
解读单位 |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