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221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2-21 发布日期: 2025-02-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颖解读《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
- 发文字号:
张国颖,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数字济南建设、政务公开、意识形态、宣传、绿色建筑节能推广和工程勘察设计及市场监管等工作。
2025年2月12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部门印发了《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颖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城市建筑外立面景观是展示和宣传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构建和谐城市、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城市品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建设管理、居住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制定了《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通过政策引领,加强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以进一步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
问:《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一是充分开展调研。多次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座谈会,调研各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充分借鉴先进城市政策经验,对深圳、厦门、汕头、长沙等地管理办法进行充分调研学习。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完成了官网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相对人代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所有权人及物业企业代表)召开了相对人意见征求座谈会,汇总各方意见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三是依规进行审查,按照规定要求开展了专家论证、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问:《管理办法》较前有何不同?
答:一是对政策适用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由原来的“中心城区”的表述,修改为具体区县,使得政策适用更加准确严谨、有的放矢;二是对部分条文进行删减,避免可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表述,切实维护相对人权益;三是减少主观性表述,例如“暗沉”“耐久”等,所有条目均有法可依。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具体联系人:季维伟
咨询电话:0531-5170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