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6-0000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1-22 发布日期: 2026-01-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建质安字〔2026〕2号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建质安字〔2026〕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根据《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开展2026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和重点

(一)申报主题

科技赋能“好房子”

(二)申报重点

重点围绕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智慧工地、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

二、申报范围和主体

(一)申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非市政、园林类的工业安装、安全文明、生态环保类)工法,包括技术质量、施工安全两个方向。

(二)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参评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本市的外地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市级工法。

工法由一家建筑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的建筑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最多2家联合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企业人员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

三、 申报条件、数量和资料

(一)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3.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省内已办理竣工验收或交工手续的工程实践应用(本市注册的企业,工程应用可有1个在省外;市外注册的企业,工程应用至少有1个是本市的)。工程应用实例应与申报的主要方向、具体应用相一致,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及创新、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法雷同

6.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7.不得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或使用已列入国家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产品

(二)申报数量

根据企业最高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对应类别进行申报,特级资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0项,一级资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他资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申报资料

1.市级工法申报书(见附件1)

2.工法文本内容和格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编写指南》(见附件2)

3.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包括关键技术的评价)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6.建筑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环保、节能等综合效益证明

7.科技查新报告(申报日之前一年内的关键技术查新)

8.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9.有关机构鉴定、评价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优选项)

10.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5张和必要图示,提倡增加视频资料

11.建筑业企业总工程师、首席质量官(技术质量方向工法)或安全总监(施工安全方向工法)推荐意见,并附任职证明;

12.涉密工程建设单位同意申报意见;

13.主要完成人近一年社保证明;

14.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并提供信用核实资料;

15.联合体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次工法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线上申报按《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网上申报手册》(见附件4)要求。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截止。线上申报时间自2026年3月10日零时至2026年 3月31日24时。

五、评审方式

采取形式审查、专业组评审、评委会审核等方式,按照“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6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

六、注意事项

(一)评审专家应坚持评审标准,与评审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廉洁纪律的,取消市级工法评审专家资格。

(二)申报企业以剽窃作假等手段获得市级工法的,撤销其市级工法。

(三)择优评选一批以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地、工程质量多发问题为主的工法为典型工法进行推广应用。对公布的符合省级工法条件的市级工法择优推荐、典型工法全部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四)鼓励企业对开发和推广工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法申报、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31-51705641、51705661。

(二)网上申报

联系电话:0531-61378983。

 

附件:1.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书.docx

2.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编写指南.docx

3.联合体申报合作关系说明.docx

4.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网上申报手册.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