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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济南第三粮库地块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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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济南第三粮库地块 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了选定济南第三粮库地块的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第三粮库地块。 二、拟征收范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崔寨街道清济大街以南、中心大街以北、黄河大道以西、青宁西路以东。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总师办公室出具的《关于济南第三粮库地块用地规划意见的函》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可协商选定1家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预征收评估工作。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共同签字认可的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视为共同协商选定。(在我市依法备案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已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房屋征收”专栏公布。网址如下:http://jncc.jinan.gov.cn/)。 四、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内协商一致的,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签字确认的协商选定书面意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资料)提交区房屋征收部门(征收项目现场办公室地址:起步区崔寨街道办事处前街社区1期前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长倩,联系电话:13285410859)。协商期限届满未提交协商选定书面意见或协商选定意见未经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签字的,视为协商不成。 五、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将依法采取逐户征询的方式选定预征收评估机构。 六、采取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预征收评估机构时,将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方式选定预征收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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