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驻济建筑企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住建厅“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安排,高质量承办2025年山东省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济南市选拔赛,加强竞赛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储备,现面向济南市各建筑企业开展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人才摸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目的
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人才,组建市级选拔赛队伍,为赛事组织及后续行业技能人才储备提供支撑。
二、摸底对象及条件
(一)裁判员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高强度执裁工作;
3.熟悉木工、焊工、镶贴工国家职业标准及竞赛规则。(任意一项均可)
专业条件:
1.具有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本工种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执裁经验者优先;
3.熟悉赛项(木工、焊工、镶贴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
(二)教练员
基本条件:
1.热爱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具备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集训指导任务。
专业条件:
1.具有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本工种技术工作8年以上,有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经历或指导选手参赛经验;
3.在企业内担任技术骨干或培训导师,具有突出的技术攻关能力。
(三)参赛队员
1.企业内从事木工、焊工、镶贴工岗位的一线技术工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技能水平突出,有参赛意愿;
3.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近3年内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能配合赛前集训及竞赛安排,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和抗压能力。
三、报送流程
1.企业推荐:各企业根据选拔条件组织内部推荐,每工种推荐裁判员、教练员各不超过2人,参赛队员可根据参赛项目需要酌情增减人员。
2.提交材料:填写《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推荐表》(附件),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材料报送方式:电子版发送至zxkjpx@jn.shandong.cn
联系人:王红娟,联系电话:0531-61378662
附件:1.济南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推荐表
2.济南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教练员/参赛队员汇总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