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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全福河西侧地块改造项目作出第二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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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全福河西侧地块改造项目作出第二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21日对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全福河西侧地块改造项目依法作出济(历城)征字〔2024〕19号房屋征收决定,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征收,并依法进行了公告。在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项目范围内3户被征收人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现该项目签约期已过,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经市政府令第285号修改)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分别于2024年1月21日、1月24日对3户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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