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07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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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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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已于2025年1月5日正式印发,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6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4〕7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建筑业稳增长,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

3.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

6.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4〕7号)

7.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

8.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山东省智能建造  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4〕2号)

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深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建节科字〔2024〕6号)

10.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住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24〕10号)

1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措施》(鲁建设字〔2023〕1号)

1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鲁建设字〔2023〕3号)

1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4〕12号)

14.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4〕247号)

15.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23〕35号)

16.《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建筑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4〕61号)

17.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001-2022,中价协〔2022〕53号)

三、出台目的

旨在强化产业支撑体系,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培育打造“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市场占有率,解决建筑业企业中标难、融资难、回款难、转型难等问题,推动我市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增长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四、重要举措

(一)开展培优强链,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级分类培育市级骨干企业,实施从骨干到龙头再到“济南建造”品牌、产业链链主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促进全产业链一体化、集聚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建筑市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全市建筑产业集中度发挥我市外出施工行业党委作用,以行业党建为纽带、区域党建阵地为依托,组织企业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项目,助力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为激励企业提质增量,对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外出施工产值规模较大、增速较快的企业,以及新增并保持在统入库的企业,给予奖励措施。

(二)实行科技引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建筑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智能建造基地,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进一步明确将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装配率等技术要求纳入新建民用建筑建设条件意见书,在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严格把关在我市确定重点区域,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市政公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和规范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和智慧工地,构建工程管控新模式,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三)持续降本增效,激发建筑市场活力。对于征信良好、按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要求等条件的企业减免建设工程质量、投标、农民工工资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对钢结构工程和装配率达到70%(含)以上的装配式建筑等前期材料款占比较高的项目,鼓励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预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着力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整治工程款拖欠行为减轻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简化确权审贷程序,降低建筑业企业融资成本,开发适合行业特点的“政采贷”“中标贷”“合同贷”等金融产品和抵押、质押、信用贷款业务。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建立完善建筑业全产业链、金融体系供应链“双链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在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基本前提下,按照“包容审慎、分类管理”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行业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四)完善保障措施,强化产业支撑体系。着力培育壮大具有现代管理理念的企业家队伍、高端专业技术的工程师队伍,以及适应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新型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队伍,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品质管控的技术优势,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对建筑师服务团队实现降本增效提质进行奖励。推进校协企合作、产教融合,按照“毕业即就业”模式打通定向人才输送通道建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基地,在建筑业企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开展建筑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宣扬“优秀技工”“德技并修”典型人物,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新型建筑业,优化从业人员年龄结构,推动传统劳务用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变。建立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级部门协作会商制度,动态掌握重点项目使用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包括其建筑产品)有关情况分析研判产业发展形势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与上级政策异同

《若干措施》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制定,都明确提出要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全产业链一体化、集聚化发展;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建筑市场,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都明确提出推广智能建造装备,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建造水平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出对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提升做出突出贡献、同比增长速度较快的企业,以及对建筑业外出施工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的企业,给予奖励措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区域内全面采用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建立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级部门协作会商制度,定期会议研究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事项,推动政策落地。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贺锡涛

咨询电话:0531-5170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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