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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作出第四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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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作出第四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20日依法作出济(历下)征告字〔2022〕12号房屋征收决定,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征收,并依法进行了公告。在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集中签约期限内,9户被征收人及房屋相关权利人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现该项目集中签约期已过,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济南古城(明府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24年8月20日对9户被征收人及房屋相关权利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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