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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作出第一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作者: 市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4- 05- 05 浏览次数:


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

作出第一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9日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依法作出济(历城)征字〔2024〕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征收,并依法进行了公告。在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项目范围内14户被征收人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现该项目签约期已过,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经市政府令第285号修改)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及《洪楼广场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24年5月5日对14户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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