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19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4-05-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关于《关于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关于《关于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自2021年以来,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供政策支持,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使用提供政策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并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等形式征求了意见。
二、决策依据
《通知》的决策依据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2〕1号)、《关于印发< 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建发〔2024〕8号)等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住有优居。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5个部分,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监督检查及退出管理、其他事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和新旧动能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
(二)申请条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申请人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居住证;二是申请人在意向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三是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申请程序。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采取全程网上申办的方式办理。申请人通过“泉城安居”平台提交申请,办理泉城安居卡,持卡人通过平台选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线签约并享受优惠。
(四)监督检查及退出管理。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核查房产情况。经核查,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停止享受优惠租金,对于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经承租人承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明确的交房日期前可继续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其他事项。相关其他特殊注意事项。
五、服务事项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泉城安居”板块提出申请并填写基本信息,通过自动比对的方式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验,系统无法核验的,推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人工核验。经核验符合条件的,系统发放泉城安居卡电子卡,1 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至相关银行经办网点领取实体卡。
(二)选择房源。取得泉城安居卡的申请人,可在泉城安居平台选择房源并提出租赁意向。系统通过自动比对的方式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房产进行核验,对于信息系统无法核验的,推送至意向租赁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人工核验。
(三)签订协议。经核验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核验通过后的30日内与租赁企业在线签订租赁协议,并享受优惠租金,租金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90%。申请人30日内未能成功签订租赁协议的,再次申请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时,需重新进行信息核验。
申请人无法采取线上渠道办理申请的,也可通过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窗口提出申请,核验通过后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线下达成租赁意向并签订协议。
暂未取得《山东省居住证》的申请人,可在诚信申报的基础上,填写承诺书,先行领取泉城安居卡并选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在签订租赁协议后的30日内办理《山东省居住证》,并补充材料至泉城安居平台,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享受优惠租金;未能及时补充《山东省居住证》的,不享受优惠租金。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吕燕
联系电话:0531-82077753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电话
1.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东青龙街42号,联系电话:0531-86568244;
2.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路30号,联系电话:0531-81271505;
3.槐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庄路327号,联系的电话:0531-87086036;
4.天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影山东路41号,联系电话:0531-81912156;
5.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833房间,联系电话:0531-88112890;
6.长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河街1826号,联系电话:0531-66589865;
7.章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泰路317号,联系电话:0531-83213290;
8.济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元大街129-1号,联系电话:0531-84237929;
9.莱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三楼大厅,联系电话:0531-78890315;
10.钢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钢城区朝阳路11号,联系电话:76978008;
1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管委会B座2楼,联系电话:0531-88871960,0531-88871961;
12.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联系电话:0531-88112683;
1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723室,联系电话:0531-6660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