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520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日期: 2024-12-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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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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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薛继强,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保交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进、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负责城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建设、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供热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清洁能源取暖推广普及工作;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管等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2024年12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优化,存量房交易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占比逐渐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存量房交易管理,提高我市住建部门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将房源“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我局出台了《办法》不仅是对当前存量房交易市场现状的积极响应,更是对未来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前瞻性布局,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出台《办法》对促进我市房产交易市场发展有什么意义?

出台《办法》对加强我市存量房交易管理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水平。《办法》提出的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方可申请开通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功能,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率及人员实名登记率;推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网签和统一编号管理”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过程的规范性;下一步也将与相关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对平台房源发布进行规范,为济南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发展筑牢基础。二是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办法》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时,应告知并协助交易双方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交易双方明确不予资金监管的应共同签署放弃资金监管声明鼓励将房地产经纪服务费用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端口延伸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服务动能、提高服务质量,让办事群众的网签业务可以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就近办理、一次办结,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如何保障《办法》落地见效?

存量房交易市场发展需要政策发力,确保政策落实是应有之义。在推动《办法》的落地见效上,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置于首位,坚决扛牢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不动产登记部门、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协同部门的数据信息交互场景,强化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效能,助力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群众愿景,推动济南存量房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肖丰汇

联系电话:0531-8207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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