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497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2-10 发布日期: 2024-12-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周东解读《关于推进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专家解读: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周东解读《关于推进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专家解读: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周东

解读《关于推进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专家介绍:周东,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城市发展规划领域的决策咨询与学术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2024年11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推进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周东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近年来,济南市积极贯彻强省会战略,推动产业升级、加强人才引进,每年举办“才聚泉城高校行”等各类引才活动,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来济南就业创业。大量以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新市民、青年人来济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租房居住。而同时,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踏入社会前几年,平均工资水平不高,如何在保证居住环境品质的基础上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的经济压力,使其在泉城住得下、住得好,就是本《通知》制定的必要之处。

二、 通知都解决了什么问题?

一是明确了申请条件,包括户籍、稳定就业、住房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确了补贴标准,基础补贴标准为500元每人每月,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700元、1000元、1500元。三是明确了办理程序,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提出申请,经单位初审、区住建局核准后签订协议并发放。

三、租赁住房补贴的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使有限的资源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也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文件中明确了相关区住建部门将每年度进行抽查,对于检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将取消其保障资格,终止发放协议,并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吕燕

联系电话:0531-82077753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电话

1.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东青龙街42号,电话:0531-86568244;

2.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路30号,电话:0531-81271505;

3.槐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庄路327号,电话:0531-87086036;

4.天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无影山东路41号,电话:0531-81912156;

5.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833房间,联系电话0531-88112890

6.长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河街1826号,电话:0531-66589865;

7.章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泰路317号,电话:0531-83213290;

8.济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元大街129-1号,电话:0531-84237929;

9.莱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三楼大厅,电话:0531-78890315;

10.钢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钢城区朝阳路11号,电话:0531-76978008;

1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高新区管委会B座2楼,电话:0531-88871960,0531-88871961;

12.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电话:0531-88112683

1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起步区市民服务中心723室,电话0531-66604303。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