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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高新段)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作者: 市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4- 11- 05 浏览次数:


关于协商选定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高新段)

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选定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高新段)房屋征收项目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高新段)

二、拟征收范围本项目拟征收范围南起凤凰路隧道北洞口,向北再转向东沿规划凤凰路-荷花路快速路线位架设,东至机场高速东约750米处,以上范围不包含集体土地部分,具体范围详见征收冻结范围附图,最终房屋征收范围以征收决定为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可协商选定1家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预征收评估工作。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共同签字认可的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视为共同协商选定。(在我市依法备案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已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房屋征收”专栏公布。网址如下:http://jncc.jinan.gov.cn/)。

四、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一致的,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签字确认的协商选定书面意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高新段)房屋征收项目现场办公室。地址:机场西路遥墙乡规办2楼。联系人:赵峰,联系电话:88706187协商期限届满未提交协商选定书面意见或协商选定意见未经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签字的,视为协商不成。

五、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将依法采取逐户征询的方式选定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

六、采取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预征收评估机构时,将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的方式选定房屋预征收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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