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02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资金奖补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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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资金奖补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是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的有力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公共停车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改善,产业化发展逐步深入,但仍存在供给能力短缺、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为鼓励多元化投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资金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资金奖补细则》)。
二、决策依据
《资金奖补细则》的决策依据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23〕18号)等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细化我市公共停车设施资金奖补范围、奖补方式、奖补标准及奖补流程,鼓励多元化投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停车资源有效供给,提升公共服务承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资金奖补细则》。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奖补范围。在主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纳入全市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于2024年2月1日后开工建设并在文件有效期内竣工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停车位在30个(含)以上并将停车数据信息接入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非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方可申请资金奖补。
(二)明确了奖补方式及流程。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全额拨付给申请单位。对按时完成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的区,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报公共停车设施市级奖补资金申请,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市级奖补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局。
(三)明确了奖补标准。根据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形式,设定不同的奖补标准,最高给予每泊位2万元奖补,鼓励非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五、服务事项
(一)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奖补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初核意见。经初审符合要求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并签署审核意见。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区财政局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区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将奖补资金全额拨付给申请单位。
(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奖补申请材料
1.《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奖补申请表》;
2.建设手续(含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规划、用地、施工许可、《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审定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
3.工程审计结算报告;
4.工程整体竣工图片;
5.接入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6.承诺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
具体联系人:韩爱民
联系电话:0531-51705620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电话
区(功能区)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历下区 | 解放路历下大夏 | 0531-81791722 |
市中区 | 建设路30号 | 0531-82597372 |
槐荫区 | 张庄路327号 | 0531-87086087 |
天桥区 | 无影山东路41号 | 0531-85907703 |
历城区 | 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8楼 | 0531-88023653 |
济南高新区 | 科创路1001华昱大厦 | 0531-8887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