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019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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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薛继强,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进、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档案管理、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工作。
2023年12月2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十部门印发《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建设管理细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建设管理细则》起草的过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市公共停车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改善,产业化发展逐步深入,但仍存在供给能力短缺、重点区域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为抓好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增加我市停车资源有效供给,在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支持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意见,通过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完成部门会签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3年11月28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管理细则》。2023年12月2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十部门印发《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济建发〔2023〕42号)。
二、《建设管理细则》明确的重点事项有哪些?
一是明确了公共停车设施的范围。公共停车设施主要包括规划独立建设、建筑物配建和临时公共停车设施三类。二是明确了区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区联席会议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城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园林绿化、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分局共同参加。三是明确了由区联席会议审定的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内容。四是明确了公共停车设施设计、建设、验收等全过程管理要求。
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如何划分?
在《建设管理细则》中,明确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履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牵头部门,建设单位对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及安全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企业等按法律规定负相应责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
具体联系人:韩爱民
联系电话:0531-5170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