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全市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考核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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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建质安字〔2023〕62 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在百日行动中未核查到的、注册人员数量不达标的监理企业开展动态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本次列入考核范围企业151家(包含未核查企业69家,注册人员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82家)。其中:考核合格企业37家(名单详见附件1);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企业72家(名单详见附件2);未按时参加考核限期整改企业42家(名单详见附件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监理企业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技术负责人无执业资质资格,人员出现调岗、离职等情况时未及时补充完善。企业所需必要设备配备不齐全。 (二)养老保险缴纳不全。部分监理企业未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养老保险条例要求,依法及时足额为企业职工缴纳三个月的养老保险。 (三)注册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企业 “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师”证书过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注册到本企业;个别企业未按要求配足“注册人员”。 (四)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共对52个项目进行了施工现场核查。重点对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过程旁站、监理资料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部分项目在施工现场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三、整改要求 (一)对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企业72家(名单详见附件2)、未按时参加考核限期整改企业42家(名单详见附件3),责令限期整改。请务于2023年12月1日前,对照《关于做好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将核查资料发送至jnjlhc2023@163.com。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在企业信用评价中给予扣分,依法报省住建厅建议撤销资质。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现场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同时将不合格企业和未按时参加考核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和项目不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附件:1.2023年考核合格企业名单.xls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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