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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济南市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5 14:39 浏览量: 字号:[ ]


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市工程监理企业品牌,进一步提升监理企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领军企业,形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管合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组织推荐10家“济南市优秀工程监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济南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遵守市场行为规范,坚持公平竞争,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在本地区或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二)履行职责好。企业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企业履行监理职责好,总监理工程师履职到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工作业绩好。参评企业在济南市工程监理行业中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较大影响力。自20201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企业所监理工程至少有6项获得市级(含)以上质量或安全文明奖项。

(四)经济效益好。经营收入和纳税金额位于本地区或本系统监理行业前列。

(五)安全生产好。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所监理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社会信誉好。企业自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信守合同,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列入失信企业名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1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的业绩材料。

(一)参评企业填写“济南市优秀工程监理企业”评价指标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三)企业业绩材料(1500字左右,包括承揽标志性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贡献等主要业绩);

(四)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获得的质量安全等各项荣誉证书、获奖红头文件或者官方网站公布的界面链接(带网址链接)彩色扫描件;

(五)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

(六)2020-2022年税务部门有关纳税证明材料;

(七)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四、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10月6日前,监理企业将申报表(见附件1)、评价指标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单位仅报送电子版推荐材料,主要采用电子版评审)。

(二)形式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专家进行评价。

(三)专家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监理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见附件3)。

(四)网上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通过评审的优秀监理企业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坚持“自愿申报、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撤销授予的优秀工程监理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3年内不接收其申报。对评为优秀工程监理企业的,给予信用加分等激励。

(三)参与优秀监理企业评选的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自行回避。未按规定回避的,公示期内,应对涉及企业重新评审;公示期满,应记入工程监理企业和专家信用记录。

联系人:张洪霞、刘明,电话:51705641,邮箱:sjwzac@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优秀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docx

2.济南市优秀工程监理企业评价指标表.docx

3.济南市优秀工程监理企业推荐名单.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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