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补充通知,现将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工法需满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基本要求。
二、主申报企业请按照公示的2023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名单,排列推荐顺序并填写推荐表,同时注明企业2022年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产值(省外企业按照在山东省内的产值)。
三、省厅通知中的企业申报数量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三类的总和,请企业统筹把握。
四、申报技术质量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总工程师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2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安全方向的工法应提供企业安全总监的推荐意见,主要完成人中至少有3人从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
五、省内企业按照注册地申报,省外企业依托省内的工程项目申报,且有一项工程项目所在地为济南市,同时需提供两个项目的验收报告。
六、联合申报的,两家申报主体均需要盖章并提供无争议说明书。
七、专家推荐意见需由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外部专家推荐。
八、主要完成人社保证明(近一年)。
九、提供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效益说明。
十、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5月31日前6个月内)
请申报单位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的2023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法名单,填报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附件3),并于5月26日前将附件3的盖章版、电子版发送邮箱sanghaiyan@jn.shandong.cn。
附件:1.外部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