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上规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规上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其入库的质和量,对全面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效益的提高、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升级的提速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提高规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市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成效,圆满完成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请各规模以上企业主动上报入库报审所需材料,并且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上规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省统计局完善后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注册地在济南的资质内建筑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及以上,即可申报“上规入库”。
二、入库时间:符合入库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于10月27日前向所在区县住建(功能区)及统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建筑业纳税凭证等材料,经统计部门逐级审核后,纳入统计联网直报。
企业“上规入库”后会成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扶持对象,有利于打响企业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生产经营走向规范化,推动企业加速发展,请各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51703698。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