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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3-005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法规处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01-11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发布日期:
2023-01-11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王冠一解读《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3- 01- 11 16: 32 字号:[ ]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王冠一解读《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

王冠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负责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筑业管理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20231月11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王冠一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绿色文明施工的重要费用。为强化建设工程市场主体责任,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财政部 应急部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实际,我局制定了《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是《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提标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财政部 应急部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建筑工程按5.33%(其中含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燃气、供热工程按4.65%(其中含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

二是《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支付比例。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70%支付给总承包单位,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程序支付。工程结算时,根据相关计价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行调整和结算。

三是管理办法》明确了总、分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同时,总、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监理单位应对总、分包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费用的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积极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时、有效的落地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计提使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王洪霞

    咨询电话:0531-6137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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