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29号)和《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2〕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企业“创优夺杯”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0日—1月16日。
二、申报范围
2020年9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我市建筑业企业主创的建设工程项目,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泰山杯”“泉城杯”等表彰的,可申报2022年度企业“创优夺杯”奖励资金。
三、奖励标准
对企业主创“鲁班奖”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主创“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主创“泰山杯”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主创“泉城杯”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照最高级别予以奖励;同一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表彰涉及多个主创企业的,原则上按照各自签订合同额在获奖企业签订总合同额的比例,计算分配奖励资金;同一建设工程项目以多个单体等形式获得多个表彰的,按照建设项目予以一次奖励;专业工程获得表彰的,按照同级别总承包工程50%的比例予以奖励;表彰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金奖、银奖等不同等级的,最高等级按100%予以奖励,每降低一个等级,折半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于1月16日前向企业注册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奖励申请(各区县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报的资料进行复审,交通、水务、园林项目分别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意见。
(三)复审通过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奖励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
1.企业“创优夺杯”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2表1)。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表彰文件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4.汇款银行开户行、账号(复印件)。
5.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有关要求
请各建筑业企业认真研究通知要求,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申请奖励资金金额不明确的,务必及时电话联系市区住建部门,确保提报资料符合要求、奖励金额准确。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该企业申请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
附件:1.市、区住建部门工作联系电话
2.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2〕19号)
附件2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2〕19号).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市、区住建部门工作联系电话
序号 | 区县 | 联系人 | 电话 |
1 |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刘 哲 | 51705637 |
2 | 历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程春景 | 88150938 |
3 |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田 军 | 82728187 |
4 | 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李 宁 | 87086163 |
5 | 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张明璐 | 85872923 |
6 | 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崔小松 | 88023655 |
7 | 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赵志政 | 87201500 |
8 | 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朱 岳 | 83361235 |
9 | 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齐 健 | 84237926 |
10 | 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魏 伟 | 76217138 |
11 | 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尚 昕 | 76892713 |
12 | 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田方泽 | 87892017 |
13 | 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韩永平 | 84862777 |
14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 刘晨雨 | 88785260 |
15 | 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 李登才 | 88112683 |
16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 高建水 | 66604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