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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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2〕1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济南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在本辖区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58家、项目6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企业51家、项目37个。 二、主要问题 (一)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不好。我局于2022年6月印发了《关于落实建筑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暂行)》(济建建管字〔2022〕5号),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规范工程款支付担保行为,但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企业资质人员配备不达标。通过检查发现,有部分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存在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数量不足、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三)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项目现场普遍存在资料缺失情况,不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存在代签、漏签现象。 (四)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抽查的部分项目存在建造师、总监工程师无项目管理记录,对施工现场情况不熟悉,项目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变更手续滞后。 (五)分包管理审查不严。部分项目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格、不到位,存在没有资质证书承接工程的情况;监理监管不到位,不能对上述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六)施工许可证载信息变更不及时。个别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基本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信息。(七)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未全面使用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存在未开设工资专户、保证金资料不完善、未落实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督促资质不达标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积极整改,鼓励企业采取主动培养和对外招聘等措施,确保达到各类资质需人员标准数量和专业要求,足额配齐相关人员,满足资质标准。各区县对拒不整改、经整改期满资质仍不达标的企业,要及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将根据资质审批权限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撤回资质证书。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记入诚信记录。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市区两级分级管理、督导考核制度,保持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巡查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是及时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及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强化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执法检查等环节应用,推进信用信息资源跨部门开放共享,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市场监管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 四是积极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信息化平台应用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根治欠薪的强大合力,营造依法监管、依法支付、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2. 存在问题项目名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3日 附件1 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附件2
存在问题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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