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材料提交有关要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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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各方主体消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先期联合验收申请表、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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