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规范新建商品住房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义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我局拟订了《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1月4日前通过书面信件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F428室
电子邮箱:jnfgjwyc@jn.shandong.cn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