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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9-12-25 16:53 浏览量: 字号:[ ]


济建质安字〔2019〕83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我局对全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三类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工伤保险缴纳符合要求,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总体较好。

二、考核结果

本年度列入考核范围企业562家。其中:考核合格、列入绿色监管企业466家;考核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企业27家;考核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企业16家;规避考核企业53家。

三、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人员有调岗、离职等情况时未及时补充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内容不真实,缺乏可操作性。

2.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未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未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记录,未收集安全投入相关票据,无法保障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达不到总产值相应比例等有关要求。

3.工伤保险缴纳不全。部分企业未能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要求,依法及时足额为企业的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4.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过期,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个别企业未按要求配足“三类人员”。部分企业未专门建立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仅能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四、整改要求

(一)考核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至2020年1月31日)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红色监管。

(二)考核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整改期间,暂停一切建筑施工活动、暂停参与济南市辖区内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依法报省住建厅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考核规避企业(名单见附件3),给予警告、记入不良行为档案,约谈企业负责人,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整改期间,暂停参与济南市辖区内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报。


附件:1. 2019年动态考核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企业名单.xlsx  

2.2019年动态考核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企业名单.xlsx

3.2019年考核规避企业名单.xls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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