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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 11- 18 浏览次数:


 

 

济南市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贯彻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关政策,协调做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的落实,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政策,推进绿色建筑项目实施,开展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审批权限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五)贯彻落实建筑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规章制度;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及规章制度。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

(七)贯彻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八)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落实上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协调区内各类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服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十三)负责辖区内原房屋产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

(十五)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

(十六)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十九)协助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项目招商及客商考察市政设施等投资环境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城市更新科(挂房屋征收科牌子)。贯彻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总体工作方案,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全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管理。

 

 

负责人:黄光秀

地址:济南市无影山东路41路

电话:85872739

邮编:25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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