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抽查计划
- 标题: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消防验收、备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发起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请各区县严格要求,落实好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工作。
一、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起,市,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落实。
二、检查内容
核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三、检查要求
(一)匹配检查人员。各区、县(功能区)7月5日前,自行登录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二)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工作要求进行检查,7月份完成检查工作。按照以下9种情况认定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未按照规定公示相应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该企业已注销或吊销。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
(三)检查要求。此次联合消防救援机构检查,请各区、县(功能区)主动与消防救援部门沟通落实。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检查,可从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邀请专家一并组织开展检查。
联系人:王静文,联系电话:0531—51705569,邮箱:szjjxfysc@jn.shandong.cn。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