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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票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作者: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 05- 25 浏览次数:




关于投票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

评估机构的通知


xx项目的被征收人:

xx项目协商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已于 xx xx xx日公布,你们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通过协商一致的办法选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第八条规定,采取集中投票的方式按程序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项目评估活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有X家(备选名单见选票)。

二、选票发放时间:xxxxxx日上午830时至xxxxxx日下午1700时截止,领取选票地点:该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地址:                     )。

    选票送达或领取选票依据:凭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证)和户口簿,一证一票。

三、被征收人投票时间:从xxxxxx日上午830时至xxxxxxxx时,投票地点:该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请各被征收人于投票截止时间xxxxxx时前,将选票投入投票箱内。

四、评估机构确定:到达投票截止时间时当场开箱验票,回收选票达到已应发选票的50%(含50%)以上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定。

     因被征收人不领选票原因造成已发选票达不到应发票数50%的或回收票数低于已发选票数50%的,将当场采取抽签方式决定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整个集中投票和抽签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过程由XX公证处公证。

    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票


                            济南市城市更新局

    xx xxxx


文本11集中投票通知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