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农民工党员中开展“当先锋、做模范、我为泉城做贡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用工单位

中共济南市委农民工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农民工党员中开展“当先锋、做模范、我为泉城做贡献”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用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意义,通过选树优秀农民工党员,营造赶学比超的工作氛围,带动农民工群体主动学习,提升技能、争做爱岗模范,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各用工单位2021年3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和先进事迹上报建局清欠办

联系人乔乐 联系电话0531-61378851

邮箱:qingqianban0959@jn.shandong.cn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民工党员中开展“当先锋、做模范、我为泉城做贡献”活动的实施方案》.pdf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