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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饭店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作出第一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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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饭店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 作出第一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9日对东郊饭店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依法作出济(历下)征字〔2024〕2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征收,并依法进行了公告。在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集中签约期限内,项目范围内5户被征收人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现该项目集中签约期已过,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85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东郊饭店旧城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25年5月13日对5户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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