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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区安济线、中济线改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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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冻结通告 济(起步)征冻告字〔2026〕1号 起步区安济线、中济线改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东至马店村与毛家村争议区、毛家村、国有储备用地,西至国有储备用地、齐家村、毛家村,南至齐家村、毛家村,北至马店村与毛家村争议区。包括:齐鲁化纤集团总公司济南合成纤维厂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变更中济线、安济线长输燃气管线迁改路径的规划选址意见》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市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6年3月2日至2027年3月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当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特此通告。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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