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商品房住宅项目存量地下车位(库)(以下简称车位)销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车位补贴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然人(非企业或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车位,并完成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契税缴纳的,可申请财政补贴。申请补贴的车位购买人,须为该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对应住宅的购买人,住宅购买人为多人的,车位购买人须为全体或部分购买人。
二、补贴标准及实施期限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2026年6月30日(含)前完成车位购买的,按所购车位价款总额(不含税)的3%给予补贴;在2026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车位购买的,按所购车位价款总额(不含税)的2%给予补贴。每套商品住宅买受人,最多可享受2个车位的补贴。本次补贴资金总额3500万元,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车位网签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发完即止。
三、提交材料
(一)《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购买补贴申请表》(系统生成,见附件);
(二)车位购买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车位);
(四)契税完税凭证;
(五)车位购买人名下有效银行卡;(共同购买地下车位的,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补贴资金发放至主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卡需为一类账户卡,明确开户行名称);
(六)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对于可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车位购买人无需重复提交。
四、补贴申请程序
(一)补贴申报
符合条件的车位购买人需在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提交申请,车位购买人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登录爱山东APP“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补贴申请”模块,依据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有关信息,生成《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购买补贴申请表》,车位购买人确认无误后签署提交。
(二)审核流程
市、区县(含功能区,下同)住建部门负责对车位购买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等进行审核。
(三)名单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名单,在爱山东APP“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补贴申请”模块及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查询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车位购买人及购买车位相关信息,具体公示日期另行公告。
(四)补贴发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名单,补贴资金拨付至车位购买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车位补贴列2027年市级财政预算。
五、其他规定
(一)受理车位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含),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车位购买人未按时提交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提交虚假资料等导致无法领取车位补贴的,由车位购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车位购买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骗取补贴的,由资金拨付部门负责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责。
(二)车位购买人领取补贴后,办理车位网签备案撤销手续的,补贴资金须按原发放路径逆向全额返还,否则不予撤销。
(三)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对应购买人购买车位的,不予享受车位补贴。
(四)政策实施前车位购买人如已申请办理车位网签备案手续,在政策实施有效期内撤销网签备案后重新签订同一车位的,或对同一车位变更车位购买人的,不予享受车位补贴。
六、咨询电话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31—82077300。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通过会商机制协同处理。
附件: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购买补贴申请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
购买补贴申请表
申请编号: 申请时间:
车位购买人(主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
车位共同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
车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新建商品住宅购买人 | 身份证号 | ||||
住宅地址 | |||||
车位网签合同编号 | 网签时间 | ||||
申请车位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精确到分) | |||||
主申请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主申请人签字 | |||||
本人已了解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车位补贴相关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同意按本表账户领取补贴。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行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 |||||
共同申请人签字 | |||||
本人已了解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车位补贴相关政策,同意由主申请人__________代为申领补贴,自愿放弃本车位独立申领资格,补贴资金发放至主申请人银行账户,对此无异议,后续不就本次申领提出任何异议,相关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