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印发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告知承诺)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pdf
附件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告知承诺).docx
附件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docx
附件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