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6-6180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7-17 发布日期: 2026-07-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建筑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和《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710月

二、检查范围

1.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在济南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合规和承诺履行情况。

3.济南市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供热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济南市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市级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进行抽查

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以及区县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进行抽查。

检查以下事项: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注册类人员配备达标情况;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合规和承诺履行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情况,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情况。

4.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足额配备和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实名制考勤和在岗履职情况,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实名制考勤和在岗履职情况。

5.在建工程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施工许可证、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等情况。

(二)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

2.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对上级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对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3.对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跟踪整改及处罚情况。

进度安排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7月30日前,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企业和项目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二)市、区两级确定检查对象。7月23日前,市、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日常工作监管重点以及《全市建设施工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确定检查企业和项目名单。被确定检查的相关企业和项目,要认真配合,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规定提报相关材料,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市、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检查结束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市、区两级开展检查。7月30日前,市、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对企业和项目开展检查,被抽查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4-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含监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7)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四)市级督导抽查。8月15日前,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检查计划,对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五)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检查组,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专人。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对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确定工作联络员(可根据工作分工,报送多名联络员),加入2026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群”(二维码详见附件10,不得将群二维码转发给企业),并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务邮箱

(二)确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的企业名单。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检查企业,并填写计划检查企业名单(附件8),于7月22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务邮箱

(三)认领检查工作。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区县报送检查企业名单,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创建检查任务,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任务后,及时匹配执法人员,对接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严格按照涉企执法检查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在系统录入

(四)报送检查结果。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抽查项目汇总表》(附件9)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务邮箱。

(五)查处形成闭环。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置,涉及需要整改的,要认真督促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符合要求的,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规定,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后标注资质异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形成闭环管理;检查过程留痕,涉及的相关材料,要及时存档,以备抽查。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卫,61378619(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合规检查工作)

  良,61378817(负责在建项目市场检查中涉及的承发包行为检查工作

张洪霞,51705641(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和在建项目市场检查工作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等工作)

张书博,61378617(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和在建项目市场检查工作中涉及的招标投标情况等工作)

 震,61378867(负责项目市场检查工作中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工作)

公务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授权委托书

4.建筑业企业抽查记录表

5.工程监理企业检查记录表

6.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7.项目抽查记录表

8.计划检查建筑业企业名单

9.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抽查项目汇总表

10.2026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群二维码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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