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6-6181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7-23 发布日期: 2026-07-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申请流程及资料清单
(一)申请流程
点击http://jncc.jinan.gov.cn/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拉选择“维修资金”模块,登录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首次登录的用户,需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维修资金登录操作手册》,按手册设置浏览器,重新登录网页),具体流程如下:
1.资金支用——点击物业维修对象申请——新建维修对象——保存——选择分摊范围——提交审核(无需等待审核,可直接进行下一步);
2.点击物业急修项目——新建维修项目——保存——点击预分摊——网站下载打印应急公示;
3.点击要件上传——上传附件(公示和维修部位照片)——保存;
4.选择项目——点击项目申报——打印申报申请书;
5.纸质材料报送到市房产大厦二楼维修资金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2077715(也可以选择网上报件);
6.项目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维修;
7.维修结束后,点击维修资金支用申请——申请支用——竣工验收——申请拨付——打印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决算款拨付申请书;
8.审核通过后,等待拨款。
(二)资料清单
应急备案阶段:
1.应急维修使用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
2.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
3.工程预算书(申报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5.单位授权委托书(申报单位盖章)。
申请决算款阶段:
1.决算款拨付申请书(申报单位盖章);
2.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申报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工程决算书(申报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或审计报告;
4.审计发票原件(无审计的不需提供)。
温馨提示:
1.需要预审的资料,先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质保金比例应不高于工程款3%,由申请单位确定质保金是在维修资金专户留存还是由申请单位自行留存。
3.申请单位应加强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残值的管理,回收的残值可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或计入公共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