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6-61702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6-04-16 发布日期: 2026-04-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召开《济南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政府立法听证规则》及济南市2026年度立法计划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组织召开《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
本次会议坚持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充分保障社会各界代表对我市燃气行业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会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主持,10名听证代表、2名立法陈述人及1名听证记录人参加会议。听证会成员包括人大代表、市民代表、法律专家及政府部门代表。
会议主要按照五项议程有序推进:一是听证陈述人就立法情况进行汇报;二是听证代表按照发言顺序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三是主持人对听证代表观点进行归纳梳理并由陈述人作出回应;四是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简要总结;五是听证代表对立法听证会笔录进行签名。
根据听证会陈述人介绍,本次立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自2024年起,先后向各区县(功能区管委会)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行业协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法律顾问、街道和用户代表征求意见,紧扣重点难点问题 ,吸纳各方意见建议 ,扎实推进草案起草;2025年,向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主要企业等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邀请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参与修订、论证工作,最终形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26年起,陆续开展社会意见征求及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直部门意见征求工作,后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汇总社会公众意见和听证会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优化调整。
听证代表在听取陈述人介绍后逐一发表意见建议。各位代表普遍认可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重点围绕用户端安全管理、燃气安全宣传、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瓶装液化气的运输等焦点问题展开探讨,为《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兼具实用性与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陈述人针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陈述说明。
本次会议在履行法定听证程序的同时,听取和吸收了各类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于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梳理研究听证会意见,吸纳合理建议,完善《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推进我市燃气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