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6-61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2026-04-07 成文日期: 2026-04-07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编号
20260342标题
关于锚定绿色建筑目标,强化建材应用与质量监管的建议建议者
张杰芳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时间
2026-04-07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锚定绿色建筑目标,强化建材应用与质量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细化绿色建材应用标准,构建全周期管控体系方面
(一)制定地方特色应用规范。目前,绿色建材按照类别分别制定标准,普遍采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的团体标准,围绕绿色建材的资源、能源、环境、品质四大核心评价属性,根据不同地区气候条件,明确差异化要求,满足我市建筑工程实际需求。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设字〔2026〕2号),“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城镇新建建筑项目,以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高品质住宅等项目在建筑设计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40%,鼓励其他项目积极应用绿色建材。鼓励优先选用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 》要求或纳入省、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的产品”。
(二)完善采信与溯源机制。目前,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4〕5号),按照自愿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的模式进行,采信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问题情形的绿色建材采信产品,在采信库中予以清除,目前我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已经纳入200余个(类)绿色建材产品,本地企业获得100余个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要求“各政策实施城市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对结构构件、结构材料设施设备等各类建材的隔音、防水、隔热、隔音等均作了明确标准要求。同时,绿色建材采信库是建材溯源体系的核心数据底座与管理载体,将溯源管理纳入绿色建材管理应用全流程,市级采信库已与省级库对接,为“一物一码”溯源提供数据支撑,后期将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溯源技术应用,推动“一物一码”溯源管理全覆盖,将溯源信息核验纳入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强化绿色建材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强化全流程闭环监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济建发〔2025〕1 号),要求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融入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管控、竣工验收全流程,构建低碳环保的建筑产业体系。目前,施工阶段建筑材料(包括绿色建材)的见证取样和抽样检测覆盖率已超过90%,在竣工验收中,未通过项目不予备案,形成 “设计审查—施工管控—竣工验收”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二、关于深化试点示范引领,推动建筑技术集成创新方面
(一)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积极推动新建住宅采用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板等标准化部件,政府投资的校舍、医院、保障房等公益性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模式,2025 年全市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比达61%,超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4〕5号),建立装配式建筑质量管控专项机制,重点监管预制构件生产、运输、吊装、拼接全过程,实现了生产、施工、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推广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从工艺设计源头把控与施工全过程管控双向发力,切实防范保温层脱落风险,目前该技术已在全市新建建筑中广泛应用,成为提升建筑节能品质与居住安全的主流技术路径之一。
(二)强化试点经验推广转化。对试点项目开展不定期的跟踪调研,通过现场观摩会、技术交流会、编制标准图集等形式推广试点经验,将光伏建筑一体化、保温结构一体化等成熟技术纳入济南市绿色建筑的技术应用体系,推动其在新建建筑中规模化应用。鼓励山东建筑大学、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与本地建材企业联合攻关,重点研发适用于济南建筑场景的低成本、高性能绿色建材集成技术,培育形成以绿色建材生产、装配式构件制造、光伏组件安装为核心的绿色建筑产业集群。2025年,“钢管绗架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板”和“地下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2项技术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目录(第一批),举办济南市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复制可推广技术应用推介会,2项技术已在全省及省外多个地市推广使用。
三、关于聚焦质量痛点整治,提升建筑宜居品质方面
(一)开展隔声保温专项治理。出台了《济南市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防治若干措施》(济建质安字〔2025〕18号),将隔声差、保温层脱落纳入房屋建筑工程重点防治的质量缺陷范畴,从设计、施工、材料、验收、监管等全环节提出硬性要求,例如明确将隔声性能纳入实体检测范围、保温材料严格执行先检后用制度、分户验收必须核查隔声保温指标等,相关举措形成长效机制。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现隔声、保温相关施工环节的留影留痕和闭环监管,将隔声保温质量缺陷投诉较多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持续开展日常整治与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保温耐火材料、做好加固措施,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应改尽改”,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居民单表和主管部门共同验收,2025年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约250万平方米。
(二)健全既有建筑改造标准。结合山东省《公共建筑绿色低碳更新改造技术标准》(DB37_T 5332-2025)相关要求,明确隔声、保温、防水、节能等改造核心技术要求,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纳入改造方案审查硬性指标,要求改造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出台专项技术导则,规范改造施工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推动既有建筑改造从“基础修缮”向“绿色宜居”升级。
(三)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组建由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建立建筑质量“日常监管+回头看”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劣质建材、施工工艺不规范、质量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责任单位,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罚款、信用扣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列入行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全市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畅通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隔声、保温等质量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办结后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形成“投诉受理—现场核查—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监管闭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关于强化政策保障支撑,凝聚工作合力方面
(一)优化激励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对研发生产高性能绿色建材的企业,按规定足额享受税收优惠;对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给予最高2%的容积率奖励,对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将绿色建筑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畴,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专项政策,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推出绿色建筑信贷、保险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健全协同工作机制。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联合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济建发〔2025〕1 号)、《关于公布济南市2025年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的通知》(济建发〔2025〕12号)等政策,在绿色建材监管、装配式建筑推广、质量保障等方面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监管协同联动、问题联合处置。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了装配式建筑技术咨询等服务专栏,畅通12345热线等政企对接渠道,及时解决企业在技术研发、标准应用、试点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根据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通过济南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普及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结合“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进社区、进企业开展专题宣讲,切实提高群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宣传推广绿色建筑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主动提升建筑品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材应用,形成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共治” 的绿色建筑发展良好格局。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4〕14 号)等政策文件落实,进一步完善绿色建材应用标准体系,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加大技术创新和试点推广力度,切实补齐建筑隔声保温等质量短板,不断提升济南市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城市宜居品质,让市民住得更安心、更舒心,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筑牢绿色根基。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关注济南绿色建筑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