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3-0016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4-25 发布日期: 2023-04-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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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2年9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影响、重要意义,也为济南破解发展瓶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是对我市住建领域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推动住建工作全面上水平、上台阶的一次重要机遇。市委巡察组反馈了4个类别20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整改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怕痛、不回避、不护短”,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每个问题对号入座、彻底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自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9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深入研究整改措施;10月14日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4个类别20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迅速有效落实;12月31日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环环相扣的安排部署,形成了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任务的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同志全面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二是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通过召开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打折扣,决不敷衍了事,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度慢的部门督促提醒,推动所有整改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三)做好结合文章,注重巡察成果运用。一是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高质量落实。准确把握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四项原则”,坚持正确政绩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稳扎稳打、脚踏实地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推广等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推动住建制度体系高质量构建。以问题为导向,以能用、管用为目标,健全各类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彻底堵塞漏洞,扩大整改成果。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干部职工自觉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三是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遵循,运用新发展理念推动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强省会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1个,完成率86.1%;正在整改中的5个,占13.9%。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强对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领导的情况
1.学习不及时
(1)关于“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后,直到2020年5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才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持续强化理论学习。2022年10月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到了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②及时跟进理论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10月14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16日、10月27日、11月11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③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引领带动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学用结合不紧密
(2)关于“2019年至今,只通过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学习传达,照本宣科读文件多,交流研讨少(仅1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体学习13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36篇,圆满完成全年学习计划。②拓展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8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地落实。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2020、202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没有体现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就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推广等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确保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住建领域落实落地、开花结果。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工作推进迟缓
(4)关于“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新建工程未能按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错失项目入库良机,在中央巡视组巡视中建八局时,我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被认定为不合规项目,只能提前回购,加大政府财政负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主动推进海绵城市PPP项目入库工作。多次会同相关单位研究海绵城市PPP项目重新入库工作,目前市财政已将海绵城市PPP项目资金列入政府隐性债务中,并按照原PPP项目模式,每年向PPP项目公司付费,相关资金列入年度预算。②充分考虑财政情况拟将中建八局海绵城市项目分三期回购,目前已支付2021年第一期项目回购款。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以新建城区为主,老旧城区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2020年-2022年历城区新增海绵城市建成面积约1774.20万平方米,天桥区新增约168.57万平方米,相差约9.52倍。
整改落实情况:①政策先行推进老旧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印发《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济建城字〔2022〕4号),将海绵城市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综合分析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因地制宜对老旧小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印发《济南市房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济建城字〔2022〕11号),为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提供技术支撑。起草《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细则及流程,为全市老旧小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政策指导,该文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②科学分解任务。结合专项规划、地域面积以及可利用土地面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实际情况,将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科学分解至各区县,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符合实际。③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区县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同时加大对区县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培训、督促、考核力度,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 政策规划出台不及时
(6)关于“我市“十四五”建筑业、绿色建筑、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配式建筑等4项专项发展规划应于2021年底完成编制,到2022年上半年才完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1月11日印发实施《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济建发〔2022〕2号);2022年4月8日印发实施《济南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济建节科字〔2022〕5号)。按照住建部工作部署,济南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发展规划2021年底前已编制完成。2022年2月21日,经市政府第15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济建发〔2022〕16号)。《济南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济建发〔2022〕15号)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实施。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行业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工作质量,突出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的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切实编制出符合上级要求、契合济南实际的好规划、好政策。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7)关于“未对全市所有历史建筑现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对历史建筑的‘健康’状况没有准确、细致掌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成全市历史建筑(不含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现场勘测评估工作,形成《历史建筑评估表》等历史建筑“健康”档案。②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工作,形成《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报告》并上报省住建厅。③完成历史建筑“健康体检”。重点针对50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经营性历史建筑开展“健康体检”,形成历史建筑“体检报告”。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8)关于“《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0年10月1日施行,至现场巡察时未对历史建筑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未出台具体保护和监督实施细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出台《济南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监督管理细则》,统筹指导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②深入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监督管理。③加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通过打造特色宅院、民宿及群众剧院等方式,张家大院、济南职工剧院、省公安厅治安楼等历史建筑得到有效的活化利用。2022年6月,我市12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被省住建厅和省文旅厅评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数量居全省第一。2022年8月,历下区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和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被收录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出版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第一辑)。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职能责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1.推动全市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力度不够
(9)关于“作为全市绿色建筑牵头部门,在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存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专项监管力量薄弱、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监管措施少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针对由于监管缺失导致的漏洞问题深刻查摆并全部完成整改。②持续加码绿色建筑监管工作,推动编制《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中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比率均达到100%。③深入开展项目核实,完善事中事后双重监管模式。印发《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建筑节能相关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档案归集的通知》,形成全市节能建筑规范化、体系化、全面化监督管理模式。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0)关于“2021年全市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仅占绿色建筑总量7.06%”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力以赴完成绿色建筑建成年度任务。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1-12月份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19.6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900万平方米目标任务。②强化政策支持。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济南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关于加强高品质建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拟定《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送审稿)》,进一步明确规范高星级绿色建筑工作要点,争取实现全市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稳步上升。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1)关于“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使用假冒伪劣墙板材料,造成应用产品导热系数与设计要求不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厘清相关问题。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于2022年7月4日联合开展现场抽检督导,由山东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存放材料及已施工完成外墙部分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存在的部分内墙板混用作外墙板问题,混用部分的墙板全部拆除更换,对变更前后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复试,确保满足设计变更要求。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过程中,督促各区县主管部门建立监管台账,定期报送对辖区内项目建设材料的监督检查核实情况,督导建设单位严格按图施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缺乏敢于碰硬的精神,扬尘治理工作出现反复
(12)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扬尘治理牵头部门,对扬尘污染隐患较多的项目,主动发挥督促协调作用不够,扬尘治理存在死角盲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标准不高,扬尘问题出现反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抓开局起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暨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强化春节后集中复工复产阶段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工地复工前先检查维护洗车台、喷淋设施等硬件设施,全面落实湿法清理、垃圾外运等降尘措施。②抓强化措施。与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从落实帮扶督导、着力精准控尘、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科技支撑、发挥示范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治理措施落实。③抓主动服务。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项目突破年”动员号召,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作《服务建设工程绿色高质量发展联系卡》,编制《济南市建设工程污染防治责任明白纸》,列出常见扬尘问题防范清单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市区两级大气办、扬尘办服务电话,并通过检查人员发放至工地。④抓考评通报。完成2023年1、2月份对区县的考核评价,形成并印发《关于2023年1、2月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2023年1月13日制发第四季度全市扬尘治理督查情况通报,对65个扬尘防治成效较好的、36个问题突出屡改屡犯的工程项目参建方给予通报。⑤抓督查惩处。1月份疫情期间,通过一体化监管平台开展视频网络巡查,每天对接入平台的项目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均已当场电话通知项目整改;二月份起恢复实地督查。一季度共出动实地督查349组次,检查工程项目2208个次,针对扬尘污染问题下达整改告知单187份,移交区县督办136件,移交行政处罚10件。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缺少对房地产领域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没有提出治本之策
(13)关于“全市有中新国际城等76个涉稳风险房地产项目,近期发生帝华广场等多起房地产项目业主集体维权事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持续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销售(预售资金监管)、交付全周期监管,完善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②继续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落实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化解专班要求,对延期交付、停工项目实行清单化、动态化闭环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做好项目风险化解处置和属地维稳工作。③积极推进“保交楼”工作。严格规范使用“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专项借款,目前专项借款资金已到达项目,推动风险项目尽快完成交付。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工作不够重视
(14)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长期处于被动保护状态,莱芜区茶业口镇上王庄村村内章丘抗日县委成立旧址、淄川县委成立旧址、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四支队指挥部旧址等传统建筑、红色文化代表建筑年久失修;南部山区柳埠街道石匣村老村部分基本无人居住,传统建筑已成残垣断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督促监督区县做好2023年度省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申报工作,以试点申报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整改工作。②积极协调争取,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市级补助资金已经列入2023年度预算。
整改进展:此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5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15)关于“对申报成功之后的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编制和保护工作不重视,没有开展行之有效的督导,章丘区5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至今未报区政府批复,保护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业务工作政策指导,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报批的通知》《关于转发省三部门关于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成果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区县督导力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2022年8月26日,章丘区政府印发《济南市章丘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章政字〔2022〕44号)。目前,章丘区5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完成报批。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6)关于“部分商品房预售资金未直接存入监管专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了《济南市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与省住建厅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订同步,结合我市实际,对监管额度、激励措施、使用节点、保函使用、应急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修订,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办法。②持续压实交易三方入账责任。落实开发企业公示、告知、按规定收款责任,加大《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宣贯力度,多种渠道告知购房人应直接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已实现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在收款POS凭条及收款短信中增加告知购房款已经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入账提醒功能。③不断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强化资金入账情况预警功能,严格重点监管额度审核,市区联动监管,确保预售资金按规定支付。④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结合三年专项整治及信访投诉,加强市场检查力度,对于违反预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存在违规收取、使用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7)关于“征收项目补偿资金未经专项账户监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业务监督指导。进一步做好各区征收补偿方案备案、征收决定备案审查、补偿决定备案工作。成立征收专班,服务重点项目如济南古城(明府城)项目、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征收项目等。加强各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履行房屋征收程序,严格落实关键流程审查。强化对各功能区征收工作的指导,协助各功能区管委会认真履行房屋征收程序。②提升业务工作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房屋征收从业人员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征收从业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房屋征收的能力水平。加快“阳光在线”信息系统建设,已初步完成系统总体搭建,并对各区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了试运行培训,保障全市房屋征收规范化、阳光化进行。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6.信访积案化解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
(18)关于“住建领域涉稳问题多,化解速度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强化政策引领。市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6月15日印发《关于成立济南市房地产领域突出涉稳风险隐患化解工作专班的通知》(〔2022〕1-11);2022年6月14日,市房地产领域突出涉稳风险隐患化解工作专班印发《济南市房地产领域突出涉稳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指导住建领域涉稳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夯实权责分工,提高化解效率。②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市专班统筹调度、区专班密切关注,严格按照一项目一策方案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和矛盾纠纷解决。③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现场接访各工作组及人员组成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现场接访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7.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视不够,统筹谋划不力,推进城市更新缺少创新思路办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缓慢,与群众期待有差距
(19)关于“截至2022年8月19日,全市未改造零散棚户区71处,涉及居民约6500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统筹兼顾、因情施策,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问题分类规划。①印发实施《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济政办字〔2022〕58号),明确我市未来一个时期城市更新的总体原则、核心任务、实施内容、更新策略和实施机制。②印发实施《济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济更组字〔2022〕2号),明确我市城市更新近期实施计划,优先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零散棚户区纳入实施计划,稳步有序推进。③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的政策措施》(济政字〔2022〕80号),重点提出规划、土地、资金、房源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0)关于“制定棚改年度新开工计划任务时,侧重于追求棚改开工规模,没有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导致项目开工后因资金问题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树立系统化、全局化工作意识,统筹各方细节,全面把控工作。认真细致评估当前形势、多方位筹措资金、跳动各方积极性协同推动完成滞后棚改任务。同时建立科学化体制机制,对年度棚改任务谋划形成合理标准。①多头发力、齐头并进推动棚改任务扎实落地。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赴天桥区、莱芜区进行督导帮扶,督促相关区尽快完成回迁安置,相关责任主体加快了棚改安置房建设进度。目前,章丘区枣园街道东类西类前斜后斜小义田项目等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建成,其它项目正有序推进,计划2023年底建成交付。②科学规划、严格把控棚改认定标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拟纳入2023年棚改计划的项目进行项目认定、资金来源等方面审核。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局、省自然资源局联合审查,确定我市2023年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房8012套。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1)关于“2022年8月14日《作风监督面对面》直播节目反映天桥区后陈家楼社区房屋未改造,目前剩余105户居民住宅尚未实施改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群众关切、关注的焦点问题,多管齐下完善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成效。①将“后陈家楼”社区未改造零散棚户区全部纳入《济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该《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②加强市、区两级协调合作,印发实施《济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济更组字〔2022〕2号),督促天桥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改造。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8.在黄河滩区迁建工作中监督指导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力
(22)关于“2020年8月,长清区孝里街道黄河滩区外迁安置项目在建工程因暴雨出现门斗开裂、散水下沉等问题,引发舆情,经逐楼逐户排查和鉴定工作,主要为排水不畅、回填土不密实、瓷砖镶钻空鼓、地面裂缝等质量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做好问题整改。2020年8月,市迁建办、长清区住建局成立工作组,对外迁安置工程质量全面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整改。省迁建办会同省住建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联合调查组现场进行核实、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权威专家及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就问题整改形成具体意见并指导落实整改。至2020年10月底,门斗开裂、散水下沉等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②主动做好解释沟通。主动向搬迁群众代表就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后续影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理解,确保社会稳定。③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成效。整改完成后,组织参建单位定期对整改效果、质量进行跟踪,特别是在2021年、2022年雨季,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3)关于“2022年1月,长清区黄河滩区迁建项目归德、孝里两个安置区工程,合计252栋单体建筑,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但因前期涉及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不完善,导致建设单位无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应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目前,长清区黄河滩区外迁安置工程前期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均已齐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已无程序性障碍。因项目涉及单体工程多,各类档案数量庞杂,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分期分批向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归德安置区84栋、孝里安置区4栋楼已完成结算审计报告,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备案,完成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针对其余单体工程已督促相关区县积极协调建设单位加快档案移交,审计复审、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推进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进程。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4)关于“黄河滩区迁建项目存在拖欠施工企业款项问题。截至目前,长清区共拖欠工程款14.84亿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做好多方协调。协助市发改委和区政府落实好具体工作,积极向市黄河滩区迁建专班汇报工作情况,配合市专班协调推进拖欠工程款问题解决,推动拖欠的工程款早日拨付到位。②主动关注问题后续走向。与长清区住建局加强沟通,实时了解工作进展。2022年已筹集3亿元工程款拨付到各总承包企业。2023年济南长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计划筹集3亿元,继续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9.对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不够重视,督促协调不力,监管不到位,部分区县没有按时发放,影响政府公信力
(25)关于“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筹协调不力,部分区县(功能区)在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下,因自身配比资金不到位,购房补贴发放不及时,共涉及1607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跟进工作进度,持续开展督查督导,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下发3次督办函,督促落实整改问题,截至2023年2月底,各区县(功能区)已全部完成1607人的购房补贴发放工作。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6)关于“对区县业务督导不够,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发现部分区县人才购房补贴、租赁住房补贴重复发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系统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与区县相关业务单位、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程序体系、扎实做好监督。①完善补贴发放系统。梳理、优化人才购房补贴系统和租赁住房补贴系统,健全数据校验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核验力度。目前,巡察发现重复发放问题已经整改完毕。②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对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定期组织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堵塞工作漏洞。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及纠治情况
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谈话提醒不经常,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不扎实,日常监督管理缺位
(27)关于“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发言材料中未对局工作人员违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重点提醒。对年度内发生的个别违纪问题,党组和各党组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客观体现,深入剖析。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8)部分党员干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调离岗位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①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处室(单位)季报告、局党组成员半年调度、局党组年度考核制度,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结合人员调整、担负任务等的变化情况,动态更新《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定期调度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②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在“四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洁过节提醒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③加大执纪监督检查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实施全过程问责监督,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执纪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坚持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清洁取暖政策督导监管不力,工作方式粗放,宣传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
(29)关于“计划编制不精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时,没有全面核实区县上报的计划任务量,造成部分区县实际完成与计划任务相差较大。如,2021年钢城区计划完成2006户,实际完成3748户;2020年长清区446户未完成、章丘区1101户未完成;2021年济阳区943户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落实上级政策指导。学习研究《2022年全省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承担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0.45万户工作任务。②建立多层调度机制。对清洁取暖工程进展实施“周调度、月总结”制度,建立健全帮扶督导制度,组织赴区县开展清洁取暖建设帮扶督导工作。截至2022年10月底,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0.49万户,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0)关于“工作宣传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群众参与集中供暖改造积极性,据实补贴及先补贴后使用的补贴方式,加大基层工作量,因发放不及时、不同步等原因,造成基层投诉较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多样化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多部清洁取暖政策及安全使用宣传片,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改造的重要意义、改造方式、财政补贴标准,安全规范使用等,宣传视频通过村居群、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印制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安全使用告知书1万余份,并张贴至全市每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居。②全方位展开合作联动。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对后续运行补贴政策进行沟通交流,并征求各区县、能源集团等各方面意见,以便下步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在推进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工作中做表面文章,存在重形式轻落实问题
(31)关于“2020年11月13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成立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黄河流域7个省、自治区的17个城市住建部门),联盟秘书处设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照《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简介》《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城市联盟章程》,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沟通交流。已通知各联盟城市,参会人员名单已反馈,后因山东省疫情防控要求,此项活动推迟举办。②完善合作机制。组织召开黄河流域绿色装配式建筑联盟城市成员单位座谈会,会议安排已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通知》对外发布,拟于2023年4月16日在日照召开。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4.补贴资金清算不及时,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32)关于“202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申请预拨的2021年-2022年采暖季清洁取暖市级补贴资金时,未及时对前2个采暖季补贴进行清算,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影响用户使用积极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8月25日,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算往年分户式气代煤电代煤市级运行补贴资金和下达2021年及2022年市级建设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建指〔2022〕108号)》,完成2019-2020年、2020-2021年和2021-2022年采暖季运行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5.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33)关于“202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山东省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农户身份细分了补助标准,同时还增加了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补助标准,经巡察发现,上述政策标准的修订未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关于重要政策标准调整修订程序,每年在制定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时,认真征求市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报局党组集体决策后印发,并抓好督导落实。②加强制度执行。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全市住建领域各项重大政策制定修订,均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才可实施。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4)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规定(暂行)》,细化“大额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局属单位200万元以上的大宗采购、数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上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拨付。②强化制度执行。对各局属单位“三重一大”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局属单位按照局党组修订的“三重一大”规定,完善各自规章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2021年我市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5)关于“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原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未能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与市财政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建指〔2022 〕152号),对符合条件的4个停车场项目进行了奖补,奖补资金272万元。
整改进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36)关于“2020年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济南东泰热力有限公司滞留供热专项配套费未交回市级国库,截至现场巡察结束时,仍有部分款项未交回市级国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该公司已申报奥体东片区隔压站和电锅炉供热及余热利用两个项目,前期该公司受疫情影响,各项手续尚未达到开工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督促济南东泰热力有限公司加快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确保专项配套费尽快发挥作用。
整改进展:正在整改,预计在2023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有的问题整改还存在就事论事的现象,举一反三、拓展延伸还不够;有的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还需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加以解决;有的制度规定还未建立到位,需持续用力、长期深化改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将继续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做到整改落实到位、追责问责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统领,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面落实,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二)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准确把握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部署的“四项原则”,坚持正确政绩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如何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展现住建担当、实现住建作为,谋划思路举措,推动住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树牢宗旨意识,切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观点,倾听群众意见,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既做“锦上添花”的好事,更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供热燃气、建筑工程质量、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坚强住建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中牢固树立“宁可向前一步形成交叉,也决不退后一步形成空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敢于直面问题,敢于牵头协调,拿出实招硬招将上级安排部署落实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拉高工作标准,牢固树立“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的干事创业氛围, 高起点谋划工作, 高标准推进工作, 高质量完成工作,在全市各项工作中当龙头、做表率。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对能干事、敢干事、想干事的年轻干部,及时大胆起用,真正做到让实干者实惠、无为者无位。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力度。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从严抓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针对性开展廉政教育,坚持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紧紧抓住关键岗位,堵住漏洞、隐患,坚决消除权力运行灰色地带和“四风”隐身变形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加大违纪惩处力度,严格八小时外监管,对于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敢于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坚持问题导向,锲而不舍深化后续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安排部署,加强调度督导,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加快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眼管全局、管长远,通过查找漏洞和风险点,积极探索解决各类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走在全市前列、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705591;电子邮箱sjwbgs@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