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18〕58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以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稳定态势。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8﹞15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