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6-616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6-02-11 发布日期: 2025-09-05
  •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
  • 标题: 《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的民生工程,更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的关键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破解阶段性住房难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运营工作。

二、决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7号)

出台目的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与公租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同构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二是优化城市营商与引才环境,通过提供稳定、可负担的居住解决方案,降低青年人才在济南的生活成本,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三是为住房租赁市场增加高品质供给,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严格监管,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住品质和服务水平,增加高品质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向着更健康、更有序的方向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是构建多元筹集机制:通过“谁投资、谁所有”原则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房源筹集工作,通过新建、改造改建、转化等方式整合各类存量资源,拓宽房源供给渠道,同时明确套型面积标准,保障不同群体需求。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保障:落实土地、资金等各项支持优惠政策,赋予承租人落户、医疗、教育、公积金提取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降低居住和建设运营成本。

三是规范供需管理流程:实行面向社会出租与定向出租相结合的供应模式,通过市级信息平台统一管理项目房源。明确租金标准上限,并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明确承租条件与合同履行要求,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四是健全分级监管体系:明确市、区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规销售、骗取优惠政策等行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五是完善运营管理规范:明确运营管理机构资质要求,规范租金收取、押金管理及增值服务收费行为,禁止违规收取中介费等费用,保障住房安全与运营有序。

五、联系机构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处

0531-82077613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