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116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日期: 2025-10-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补贴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持续释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信号,强调要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调控,助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山东省紧跟国家部署,出台《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等系列配套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卖旧买新”支持政策,降低居民住房置换成本,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及居民住房需求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补贴申报实施细则》决策依据主要有:1.《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经省政府同意);2.《济南市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专项行动计划》(济建发〔2025〕20号);3.《2025泉城消费提升行动方案》(济政字〔2025〕18号)。
三、出台目的
本实施细则的核心目的是积极响应国家及山东省关于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部署,切实解决居民住房置换过程中“卖旧买新”衔接不畅、资金压力较大等痛点问题。通过发放购房补贴,降低居民住房置换成本,精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市民在住房升级过程中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同时,打通存量住房与新建商品住房市场流通链条,激活房地产市场合理流通活力,推动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实现供需平衡、良性循环与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四、重要举措
(一)梯度化补贴激励,精准释放改善需求
政策核心举措之一是建立差异化补贴机制,引导合理购房预期。一方面,按购房时间设置梯度补贴比例:2025年6月30日(含)前完成新房网签的,享受购房价款1%的补贴;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网签的,享受0.8%的补贴,通过时间杠杆鼓励购房人尽早入市。另一方面,明确补贴上限与适用范围,单人累计补贴最高10万元,且允许“卖一套旧房买多套新房”分别享受补贴,既兼顾了普通刚需家庭,也满足了多孩家庭、大家庭的改善需求。同时,政策将补贴对象限定为自然人,排除企业或机构,确保资金精准惠及普通购房家庭。
(二)全流程线上优化,大幅降低办理成本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政策在办理流程上推出多项优化举措。一是实现申报全程线上化,申请人无需线下跑腿,只需在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含)期间,通过“爱山东”APP专属模块即可完成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确认后签署提交即可。二是推行“数据共享免提交”机制,可通过政务数据平台获取的材料,无需申请人额外准备。三是明确高效审核流程,市、区县住建部门各承担5个工作日审核时限,加上10个工作日公示期,确保审核规范高效,补贴资金快速直达。
(三)多维风险防控,保障政策规范实施
为避免政策套利、确保资金安全,政策明确多项风险防控举措。其一,强化时间节点刚性约束,严格规定旧房网签、转移登记、新房网签及补贴申请的时限,逾期自动放弃资格,引导申请人合理规划流程。其二,新房网签备案撤销需先全额退回补贴,从源头防范虚假交易。其三,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不仅追回资金,还将依法追责。同时,明确排除政策性住房、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商品住房,确保补贴精准投放。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杨东昌
咨询电话:0531-8207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