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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5-12-11 发布日期: 2025-12-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导则》政策解读
《济南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导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提出“咨询单位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2020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明确要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2023年3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8号),提到“引导造价咨询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咨询价值,推行以投资管控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024年8月《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310号(城乡建设类035号)提案答复的函》,住建部答复“我部积极推进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

全过程造价管控模式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前提下,对提升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防控“三超”问题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已成为行业普遍共识。然而,在系统建立贯穿项目决策与建设实施全过程、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造价协同管控体系方面,此前尚缺乏全面统一的管理与技术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造价管控能力,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汇聚建设单位、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工程咨询单位及高校等多方力量,以现行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为依据,充分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结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议,并广泛征求意见后,编制出台《济南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5〕7号)等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引导各建设参与方提升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能力,增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提高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的规范性,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制定《工作导则》。

 四、重要举措

(一)构建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协同管控机制,强化各阶段目标动态衔接。

《工作导则》以全过程造价管控为主线,结合国家建设工程管理及造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围绕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阶段等各阶段,以科学决策、系统优化、精细管理与诚信履约为着力点,明确提倡建设单位委托一家具备综合能力特别是造价专业能力的咨询机构作为工程造价管控的单一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建设、勘察、设计、招标、造价、施工、监理、咨询等各方职责,将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等依次确立为各阶段造价管控重点,强化各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的衔接呼应,厘清管理层级与责任分工,细化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依据、步骤及风险防控要点,推动造价管控实现系统化、协同化与可控化,全面提升项目综合价值与工程品质。

(二)创新技术与管理融合,提升精细化管控效能。  

围绕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强调贯彻“以终为始”的理念,采取动态控制原则,突出投资决策、设计阶段及招标阶段的关键作用。同时,采用技术与经济相融合的方式,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多维度综合施策,确保造价管控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推动工程造价管控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型,促进咨询企业拓展法律、金融、技术等综合服务能力,助力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稳步发展。

(三)紧扣工程造价改革方向,满足项目管控实际需求。

一是响应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的具体规定,细化招标文件(造价及报价相关)、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格调整等内容,指导市场主体按照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开展计价计量活动。二是响应“数字造价”发展趋势,明确造价数据库建设与信息化应用要求,鼓励运用数字化平台与数据指标赋能造价管控数字化转型。三是融入施工过程结算及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等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合约意识与合规管理,保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王洪霞

咨询电话:0531-6137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