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116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9-28 发布日期: 2025-09-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住宅担架电梯设置有关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对居住品质和生命安全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紧急医疗救护的需求愈发凸显。以往部分住宅由于电梯空间不足,导致常规医用担架无法进入,延误了急救的“黄金时间”,成为了城市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一个痛点。因此,对新建住宅的电梯配置进行前瞻性、人性化的规范,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已成为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的重要一环。根据新出台的国家和省级设计规范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建设品质,方便120及时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住宅担架电梯设置有关要求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本通知的制定严格遵循了上位规范和标准,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其核心依据是新出台的国家级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和山东省的《住宅设计标准》(DB37/5323-2025)。这两份规范是建筑领域的权威技术法规,为担架电梯的设置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引和法律基础。通知在此基础上,结合济南市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国家和省级的宏观要求具体化、本地化,确保政策能够有效落地执行。
三、出台目的
本次政策更新的核心目的在于打通居民住宅的生命救援“最后一公里”。通过明确标准要求,保障新建住宅内至少有一部电梯能够容纳常用医用担架,从而有效解决急救人员和担架“上楼难”的问题,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规范行业建设标准。
四、重要举措
为确保政策目标落到实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环环相扣、权责分明的管理措施,构建了一个全流程的监管体系:
从“模糊”到“精准”,设立硬性技术门槛。新规通过明确“不应小于1300×2100mm”这一具体的轿厢尺寸,为担架电梯设置了量化的、不可逾越的刚性技术标准。这一举措消除了设计和施工中的模糊地带,从源头上确保了电梯的实际可用性,使“能进担架”从一个概念性要求转变为一个可测量、可审查的具体指标。
从“末端”到“源头”,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新规将监管责任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完整周期。首先,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初期的方案设计阶段就必须纳入担架电梯的规划,并将其作为规划审查的前置条件。其次,明确了设计单位的执行责任与建设单位的“不得干预”义务,防止因成本等因素牺牲安全标准。最后,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这一关键节点进行严格把关,将“审查合格书”与担架电梯设置直接挂钩,形成了一个从规划、设计到施工许可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不合规的设计方案无法进入施工阶段。
从“旧规”到“新标”,确立清晰的政策迭代路径。 文件明确了新规的生效日期,并为在途项目设置了以“是否取得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为界限的过渡办法。这种“划断处理”的方式,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也为市场主体预留了合理的适应期。
五、关键词诠释
担架电梯:住宅配套电梯类型,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主要为保障医疗急救时担架通行需求。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季维伟
咨询电话:0531-5170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