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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建筑师负责制典型案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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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师负责制在我市的实践应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面向全市征集一批建筑师负责制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采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且已竣工的房屋、市政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如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参与案例征集。 二、征集条件 (一)项目合规,手续完整。项目已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实施成效显著。建筑师团队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项目策划、设计优化、工程质量管控、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创新实践突出。在建筑师负责制的组织模式、工作流程、管理机制、技术应用等方面有创新性举措,对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建筑师负责制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重点突出典型案例的亮点、成效和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尽量采用可量化数据表述,可附相关图片、图表等支撑材料。 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可一并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对入选的典型案例,我局将组织编写案例集,通过官方网站、行业会议、培训交流、创新试点总结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典型案例项目及实施主体参与勘察设计行业评优评先活动。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邮箱:sjwkcsjc@jn.shandong.cn。
附件:建筑师负责制典型案例申报表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刘雨涵,电话:51705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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