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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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起草了《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做好城市更新立法工作,根据《山东省政府立法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拟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参加。现就立法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 地点:银丰财富广场C座21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就《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具体听证事项如下: (一)城市更新活动的公众参与渠道及纠纷化解路径; (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确立; (三)历史文化保护类、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生态修复类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要求; (四)其他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1、听证代表11人。包括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群众代表5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代表2人、法律专家2人。 2、听证旁听人员10人。 四、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 电子邮箱地址:jnfgjtj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报名”) 六、其他事项 听证会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参加人名单。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名额及报名顺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 报名后因故未能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采取委托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确定参加人员。
附件: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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