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831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日期: 2025-03-0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议题解读】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会议议题“关于《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的解读
  • 发文字号:
【议题解读】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会议议题“关于《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议题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拿地即开工”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济南市城市建设,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同时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研究起草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2020年2月10日发布,自2020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确定继续执行该文件,延期至2025年3月9日。2024年12至2025年3月,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了提交本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审议稿。

二、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部令)、《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提前介入的定义:提前介入监督是指工程项目在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监督机构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

(二)明确提前介入适用范围:

1.省市重点工程。

2.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机构、大型集会场所等非营利性具有公益性民生工程。

3.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

4.工业、仓储建筑工程等。

(三)明确提前介入的条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工程项目规划咨询意见函,工程项目有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或阶段性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证明,建设单位出具3个月内补办完相关正式施工手续承诺书。

(四)明确申请提前介入的方式:建设单位持以上材料,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到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县区级立项的工程项目到区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本意见提前介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同时将符合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条件的建设项目信息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

四、决策事项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由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负责,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延至2028年3月9日,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继续执行的通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