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下载中心>住房改革
济南市已售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支用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25-03-06 14:55 浏览量: 字号:[ ]


济南市已售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支用工作流程

 

一、一般维修

1.业主报修。已售直管公房业主将维修诉求报市公房管修处市公房管修处按照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核实报修内容做好登记。

2.现场勘查。市公房管修处接到报修后,组织施工人员对报修事项进行现场查勘并分类处理

3.编制维修方案。市公房管修处根据勘察情况,组织编制维修施工方案,出具维修项目预算并在小区内张贴维修施工方案及预算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4.组织业主签字。市公房管修处登录维修资金专用账号,打印《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组织业主在《维修项目业主征询意见书》上完成签字手续。

5.材料报批。市公房管修处持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首付款拨付审核表、工程预算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

6.首付款拨付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并向市公房管修处指定单位账户拨付预算金额50%的首付款施工单位确定后,市公房管修处于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足额拨付施工单位账户。

7.确定维修单位。市公房管修处向业主推荐中标的施工单位,业主选定后,确定维修施工单位。

8.组织施工。市公房管修处组织施工单位实施维修,一般维修72小时内完成,大中修工程依据工程合同约定。

9.施工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上报并协调解决维修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0.竣工验收。维修工程竣工后市公房管修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11.工程审计通过验收的、符合审计条件的工程项目,市公房管修处组织中标的估价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12.尾款报批。市公房管修处持尾款拨付申请表、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结算审计报告、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

13.尾款拨付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部接到尾款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符合尾款拨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房管修处指定单位账户拨付维修资金尾款。市公房管修处收到尾款后及时将款项扣除质保金后拨付施工单位。

14.质保管理。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施工单位严格履行维修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对质保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由市公房管修处通知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和整改。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质保金一次性拨付。

二、应急维修

1.业主报修。已售直管公房业主将维修诉求报市公房管修处市公房管修处按照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核实报修内容做好登记。

2.现场勘查。市公房管修处接到报修后,组织施工人员对报修事项进行现场查勘并分类处理

3.编制维修方案。市公房管修处根据勘察情况,组织编制维修施工方案,出具维修项目预算

4.居委会确认。市公房管修处登录维修资金专用账号,打印《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维修项目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

5.材料报批。市公房管修处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申请表、损坏证明、工程预算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审批符合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条件的,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

6.确定维修单位。市公房管修处向业主推荐中标的施工单位,业主选定后,确定维修施工单位。

7.组织施工。市公房管修处组织施工单位实施维修,应急维修24小时内完成,大中修工程依据工程合同约定。

8.施工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上报并协调解决维修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9.竣工验收。维修工程竣工后市公房管修处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10.工程审计通过验收的、符合审计条件的工程项目,市公房管修处组织中标的估价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11.决算报批。市公房管修处持决算款拨付申请书、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结算审计报告、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

12.决算拨付。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部接到决算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符合决算款拨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房管修处指定单位账户拨付维修资金工程决算款。市公房管修处收到决算款后及时将款项扣除质保金后拨付施工单位。

13.项目公示。工程决算款拨付完成后,市公房管修处将工程施工验收及决算等情况向相关业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14.质保管理。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施工单位严格履行维修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对质保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由市公房管修处通知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和整改。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的,质保金一次性拨付。

 

济南市已售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支用工作流程.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