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41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日期: 2025-03-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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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法规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已于2025年3月7日正式印发,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迅猛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大,省市重点项目数量逐年递增,大型公益类民生工程不断涌现,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工业企业纷纷落户济南,极大地带动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拿地即开工”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济南市城市建设,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同时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文件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自2020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确定继续执行该文件,延期至2025年3月9日。

经过五年的实施,有效推进了省市重点项目、保障安居工程、大型公益民生工程、工业仓储工程等一大批工程项目的建设速度,显著提升了城市建设服务质量。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大环境下,有效解决了工程项目实际存在的困难,对我市建设发展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二、决策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部令

3.《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三、出台目的

《意见》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和办理建设手续之间的矛盾,推进济南市城市建设,同时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能够更好地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为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济南市营商环境,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提前介入的定义:提前介入监督是指工程项目在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监督机构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

(二)明确提前介入适用范围:

1.省市重点工程。

2.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机构、大型集会场所等非营利性具有公益性民生工程。

3.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

4.工业、仓储建筑工程等。

(三)明确提前介入的条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工程项目规划咨询意见函,工程项目有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或阶段性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证明,建设单位出具3个月内补办完相关正式施工手续承诺书。

五、房屋建筑工程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工程项目规划咨询意见函,工程项目有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合格意见或阶段性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证明,建设单位出具3个月内补办完相关正式施工手续承诺书等材料,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到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县区级立项的工程项目到区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本意见提前介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同时将符合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条件的建设项目信息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具体联系人:祁延飞

    咨询电话:0531-6137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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